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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4日讯 (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赵冰冰 张龙刚 陈铖)记者今天从省国税局获悉,我省国税税收收入今年1月完成收入13.16亿元,同比增长14.7%,增收1.68亿元。此外,从省地税局传来消息,我省地税税收收入今年1月完成12.44亿元,同比增长9.4%,增收1.07亿元。国税地税收入首月均取得了“开门红”。
我省国税收入实现首月两位数的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经济运行1月份仍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为税收收入增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二是1月份国税收入增加,也得益于成品油消费税(即燃油税)政策的调整,增加了消费税收入1.3亿元,拉动税收收入增长11.3个百分点。
我省1月份地税收入有两大主要特点:一是从地区来看,税收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海口、昌江、屯昌、陵水、文昌五个市县。这五个市县本月地税收入合计增收2.34亿元,占全省本月工商税收总增收额的219.0%。其中,海口本月完成5.37亿元,同比增长37.9%。二是从税种结构看,各税种增减各异,增收主要来自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大税种。本月企业所得税完成2.29亿元,同比增长13.1%;个人所得税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42.6%;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79万元,同比增长361.2%。三个税种合计同比增收1.39亿元,增收额占本月税种总增收额的131%,确保了我省地税收入继续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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