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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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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优先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周婷玉、丁可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 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违法食品企业在既要受到行政处罚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优先得到赔偿。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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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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