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2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小平 周平虎)决不能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使用、管理市场化。今天出台的《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将对上述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了今后我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应当申请财政立项和预算,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及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出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建设和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设置、使用固定测速监控设备的,必须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不符合执法主体及有关程序规定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一律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