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汪建中 |
|
本报讯 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一案近日陡现转折,5月22日侦查机关将对汪建中采取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汪建中辩护律师认为,这种重大改变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侦查证据不充分需继续侦查,汪建中可能由有罪变为无罪,而学者称,汪建中采用“剥皮手法”操纵证券市场,定罪无可厚非,但难寻证据。
2007年到2008年6月前,正是A股牛市由极盛转衰期。汪建中在一年多时间内,进行买入后向公众公开推荐该股票再卖出的交易55次,涉及股票、权证38只,交易金额达100多亿元,所获之利超1亿元。
去年11月,证监会稽查系统将汪建中查获,并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处罚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对汪建中进行处罚,没收其所得1.25亿元并处以一倍罚款1.25亿元。据悉这些罚没款项已经上交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