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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谭永军)“屯昌处理林地纠纷方面的经验非常值得学习。”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近日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说。据了解,屯昌林改过程中发生林地纠纷调处率高达100%,为林改破除了拦路虎。
2007年,屯昌林改前夜,山林纠纷将成拦路虎的声音不绝于耳。在屯城镇村民老谢眼中就是如此,因为他的一块林地“插花”在邻村的林地间,是两村林地纠纷中的难题。
“林改未动,调解先行。”屯昌县委书记江华安说,林改启动前夕全县成立8个工作队下到乡镇,对事先排查出来的114宗较大的林地纠纷案积极开展调处,成效显著。截至今年3月,上述疑难纠纷均已妥善解决。同时,林改过程中发生的19宗纠纷也都获解决,案件调处率100%。其中,上述两村林地纠纷的最终获满意调处,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县林业局局长陈东介绍说,该局经深入调查发现自1989年至2004年间,该林地上的松树一直由老谢邻村管护并采割松脂收益,且2003年前其使用事实一直无争议,加上其《合同》四至范围与该局资料一致,因而成为本争议案最具说服力的依据。县政府据此为争议林地划定了村界,同时按有利生产的原则,将老谢“插花地”的林地所有权划归老谢所在村。由于事实依据确凿,这一裁定先后获省政府、海南中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判决认同。
“让人不得不服。”虽然隶属“败诉”的村,老谢依然对县政府处理林地纠纷的做法发自内心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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