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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5日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中国证监会此前表示,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在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IPO重新启动、创业板推出等举措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
IPO重启倒计时
市场认识趋于理性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表示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两个交易周过去,A股市场在经历初期对“IPO即将重启”的彷徨后,逐渐对新股发行改革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
就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首个交易日,5月25日沪深两市曾大幅跳空低开,部分投资者认为新股发行即将重新启动,市场扩容将使股票供需关系发生改变,从而让A股市场“不堪重负”。但经过短暂调整,当日沪深两市均以上涨报收,有市场人士将其理解为“利空出尽”。
其实,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等要求,并非部分投资者理解的“利空”,而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
东兴证券助理总裁,研究所所长银国宏对记者表示,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作为三个层次的资本市场,若同时具备融资功能将使我国形成服务对象丰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创业板规模压力小
政策制度已基本完备
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功能,不仅需要完善交易所主板的融资功能,也要进一步推进创业板等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这对于一直缺乏有效多层次市场的中国股市将影响深远。
虽然有部分投资者对创业板的推出同样理解为扩大股票供应量,但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容量”来看,创业板的融资规模并不大。国泰君安总经济师、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说:“创业板上市公司所需要的融资规模本身较小,虽然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的帮助并非迅速见效,但也不能因为小就不推出创业板。”
对此,业内专家均认为创业板在制度性建设上已准备就绪,有专家认为,除了后续还会出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外,创业板的推出在政策上基本已经完备。
而在推出的时机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认为目前市场对于发行股票与创业板推出都处于平稳期,但不管是主板还是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价格仍需更加市场化。而李迅雷则表示,由于未来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均较小,目前较为担心创业板推出后会遭到市场的恶意炒作。
(新华网上海6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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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昨结束
网友提出六大建议
建议一 发行方式:多数网民建议取消网下竞价。
建议二 网民对新股发行市场化提出四点建议。
实行全流通一次性上市 上市首日设涨跌限 实行T+0交易。
新股不能以发行的股数为标底 应由市场定价。
扩大询价机构范围 给中小投资者公平待遇。
设立申购上限 扩大公众股发行规模。
建议三 大小非:原始股必须按发行价折股 同时全流通。
建议四 做好后续配套措施:完善询价申购。
建议五 分红:许诺上市公司三年的年度利润和分红目标。
建议六 网民建议上市融资的时候就实施担保或保险制度。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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