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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0日讯(记者周元)户籍和学籍不一致的中考生注意了,6月11日—16日我省将复查户籍,属于复查范围内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向有关市县中招办提交户口簿等。否则,可能将取消相应填报志愿的资格。
记者今日从省中招办了解到,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就读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和海南中学、海师附中等学校定点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计划,必须于6月11日-16日向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
据了解,今年中招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考生中属本省户籍的,考生可以选择以学籍地或户籍地的身份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二选一)。一旦选择了户籍地身份报志愿,所有批次填报的志愿都占用招生院校在户籍地的指标参加录取;一旦选择了学籍地身份报志愿,海南中学和海师附中第一批次分配到市县的指标将不能填报,所有批次填报的志愿都占用招生院校在学籍地的指标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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