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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5日讯(记者袁锋 通讯员汪伟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2009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2009年我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限为15%。执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指导线是根据2008年我省经济发展情况和工资收入分配现状,以及2009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并结合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为保证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随着经济效益提高而制定的。
2009年海南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这是我省2009年职工平均货币工资的基本调控目标,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稳定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与工会或职代会协商后,按这个幅度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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