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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屯城7月9日电 (记者于伟慧 特约记者王先)“近20年的土地纠纷积怨终于解决了,要不是征地组同志耐心细致的工作,这纠纷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近日,屯昌县屯城镇加丁村委会和三发村第5、9经济社签订土地纠纷调处协议时,加丁村6社70多岁的老干部洪世启感叹说。
据悉,该宗土地纠纷案约61亩争议地块原是部队征用的土地,1991年土地退回地方,但未明确归属,因而导致近20年来加丁村委会和三发村第5、9经济社村民,因为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矛盾。县国土局和屯城镇政府都对此纠纷进行过调解,但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2003年该案被列为省国土厅督办的土地权属争议宗案。近期屯昌县开始高速公路征地工作后,因争议地块正好处在高速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纠纷争执再次浮出水面。
该段为第四征地工作小组任务地段。据第四小组组长、屯城镇委书记李朝刚介绍,该段其他地方工作开展都非常顺利,但这一小段因为土地权属问题始终落实不了,影响了该小组征地工作进度,征地小组意识到,长此下去,必将影响到全县征地工作的进度。
针对出现的难题,负责该小段的第四小组成员分头深入到两个村中,找知情的群众了解详情,并深入部队和县国土局查找原始材料,多次召集纠纷双方的村民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综合村民代表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两村的村委会干部、经济社长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以高速路中心线为界,向东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三发村委会,向西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加丁村。为了消除村民的疑虑,该小组还组织队员到村中,向村民群众做了详细的说明。
2009年7月1日,两村村民都在土地争议案件调解书上签了字,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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