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宋桂芳
几天前,昆明有网民发帖质疑网吧管理部门强制网吧安装“矮哨兵商务平台监管系统”,该系统涉及广告收入的分配,但相关部门只要求安装,却不提利益分配。而在省外,这种会不时弹出商业广告的软件,开发商与网吧有利益分成。(8月2日《春城晚报》)
公共管理的价值在于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搞得像商业电影一样,在头尾或肚子上贴满形形色色的广告,公权就不是为公益服务,而迟早要异化为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的打工仔。就拿昆明的这事儿来说,科技管理辅助人工管理固然是个好主意,但管理的过程中还能时不时地跳出商业广告,这究竟是搞管理呢还是做推销?按照这个逻辑,城管可以一边取缔小摊贩一边卖鱼,交警可以一边拍录违章一边卖相机,工商可以一边管市场一边做代理,这是为民谋利还是与民争利?
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公权部门何以爱上了广告发布?这个问题表面看是逐利性使然,实际上,恐怕离不开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决策的民主性成问题,导致职能部门明晃晃地直接扮演推销员角色。二是权力制衡乏力,导致某些公权不避嫌,滋长其亲利惯性。
公权部门爱上了广告发布也不奇怪,人都有逐利本能。但是,制度与体制应该能将这些消弭公共利益的“本能”遏止在构思与想象里,而不能任其成为既定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