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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8月11日专电 由于空调实际能耗与标志不符,广东珠海市消费者李女士日前将空调厂商告上了法庭。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案件是我国自2005年实施空调能效标志制度以来,第一桩被正式受理的能效标志诉讼案,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中国空调能效标志第一案”。
据介绍,李女士今年7月5日从珠海市圣龙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型号为KFR-50DLW/Y-B1的空调。这台标志着2级能效标志的空调让李女士吃了一惊:“一插上电源,电表就猛转。”李女士委托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对空调作了检测。结果表明,这台标明制冷量5000瓦、制冷消耗功率1650瓦的空调实测数据分别为4690.4瓦、2044.9瓦,这意味着这台空调实际能效为2.29,远远达不到2级能效标准。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称,公司将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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