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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4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8月15日开始,我省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据悉,此次整治的力度较过去任何一次更为严厉。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以来,杭州、南京、成都等一些大中城市连续发生酒后驾驶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公安部日前召开的严厉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强调:酒后驾驶主观故意性强,安全隐患大,作为公安民警,放纵酒后驾驶,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因此,对酒后驾驶,要坚持“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坚决贯彻公安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的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要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并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违法人,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据悉,为防止反弹,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专项整治期间要从严,专项整治结束后也不能放松,持之以恒,把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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