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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21日讯 (记者张苏民 陈成智)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医改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省今年将力争全省30%市县(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价率销售。
到2011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为满足患者需要,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
据了解,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结合我省的用药特点,尽快发布《海南省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并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同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零售药店要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方便群众购买,要完善省级基本药物储备 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定期发布基本药物质量检查情况。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如何保证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据了解,有关部门将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并定期检查医疗卫生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为满足患者需要,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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