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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1日讯 (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兴利)今后,省内有非税收入欠费的企业若不及时缴纳,也将进行曝光处理。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海南省非税收入欠缴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欠缴非税收入的缴款义务人有欠缴行为的,并且欠缴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单次欠缴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公告机关应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缴款义务人欠缴非税收入的情况。
对于欠缴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单次欠缴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公告机关可视情况,在相关执收部门工作场所公告栏或部门网站上公告缴款义务人欠缴非税收入的情况。公告机关应根据执收部门提供的缴款义务人的欠缴情况,发布欠缴公告,每季度公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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