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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新论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以民为本国家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10年来的执法实践证明,《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思想不仅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体现,而且在政府管理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 屈建民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施行十周年。这部法律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之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以民为本国家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法治政府,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其方便高效、灵活便民、化解矛盾、自我纠错、迅速解决行政争端的法制功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伊始就引起了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0年来的执法实践证明,《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思想不仅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体现,而且在政府管理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10年来,与全国各地一样,我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的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工作已经纳入全省市县政府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行政复议普法宣传卓有成效。省法制机构及时组织进行《行政复议法》培训,还多次邀请国内知名教授、学者来琼讲座,使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加深了对《行政复议法》的认识、了解,提高了业务素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发表宣传文章和领导讲话,并通过在街头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对《行政复议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行政复议的便民特点以及工作流程,越来越多地为广大群众所知晓。
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省法制办公室在总结10年来行政复议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施行了地方性保障《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的多项有效制度和办法,并以省政府的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从立案、案件审查、证据认定、文书送达、错案追究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求等方面对《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对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推进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三、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加强。《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以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为例,由过去的每年几十件增长到现在的每年200多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知难而进,团结奋斗,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把行政复议工作同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同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一些事实不清、确实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变更,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协商调解结案,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彻底解决。10年来,我省共审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800余件,其中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义务等方式直接纠错的案件约占21.%;通过调解、协调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比例约为17%。行政争议越来越多地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赖程度不断增强。
10年以来,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法》理解还不够深,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与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的需要仍有差距,特别是市、县政府的差距较为明显;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素质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向纵深发展。因此,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五个观念:一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观念;二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工作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观念;三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工作“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观念;四是始终坚持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观念;五是始终坚持以行政复议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观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还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贯彻行政复议工作“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和工作方向,服务社会大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创新受案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探索便民与公正的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第三,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通过改革和完善行政复议审查方式,促进和保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地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第四,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行政纠纷的职能作用;第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做到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复议任务相适应,努力夯实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基础;第六,继续强化行政复议的宣传指导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
(作者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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