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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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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奏响绿色海南主旋律
  12月21日,海口市灵山镇晋文村,美兰区林改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已经勘测完成的宗地权属。 本报记者 王凯 摄
91个红手印赫然在目。   12月20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保突村一棵状如伞盖的大树下,记者见到了一张摁满了村民鲜红手印的村林改方案表决票。分管案宗的村干部提醒大家说:“小心别弄破了,这可是全村老百姓的饭碗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被誉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改革,于2007年11月在海南澄迈、屯昌、昌江、白沙4个县开始试点,到2009年4月在全省全面铺开,如今已深深植根在海南山峦丘陵间。海南林改,正释放出巨大的裂变效应,迸发出惊人的激情和创造力。   民生林改   随机民意调查,满意度100%   青山连绵,林海茫茫。放眼海南,满目苍翠,处处生机盎然。   “我们这里搞林改,农民和政府都有收获。农民得了财产,政府得了民心。”儋州市那大镇茶山村村民钟国精高兴地说。    这项影响深远、惠及广大林农的改革,正成为海南林区最活跃的“音符”,奏响了建设绿色海南、生态海南、和谐海南的主旋律。海南的林业工作者们,用自己的汗水,谱写了一串串美妙的音符,回响在海南数百万林农心中。    10月19日,五指山市南圣镇什兰村62岁的黄明忠老人拿到林权证,戴上老花镜仔细端详:“这下我们算是吃到定心丸了!”村民黄石彩兴奋地接过话说道:“是啊,以后我们家的林地要好好谋算一下了,改种点高级树种,多挣一点钱。”   “林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点都马虎不得。”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认为,只要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让他们理解政策的本意,林改必然得到广大林农的积极拥护。   为详细掌握每宗林地的亩积、形状、界限及树种林种等,林改队员们不管路有多远,对每一宗地都现场勘察、实地勾绘。   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纠纷调解、外业测量、内业输入、签名公示、方案表决、发证建档,林改的每个过程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海口市美兰区即使在进行最初的农户意愿调查,都坚持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回避矛盾、不乱表态。    “大家都很服气,因为这次都是自己全部参与的,分得公平、分得合理。”文昌市昌洒镇昌茂村村民老符说。省林改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很多地方,村民们看到外业测量人员工作辛苦,主动送草帽给他们遮阳,并关照他们的生活。   虽然我省林改试点涉及数百万林农,人数众多、形势复杂、困难重重,但因为此项改革顺民心、得民意,因为广大林改工作者深入细致的工作,林改进展十分顺利。(下转A2版)      (上接A1版)省林改办日前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时,随机抽查了280个农户,群众满意度达100%。   生态林改   林权到户,护林成农民自觉行动   站在昌江石碌镇保老村的山头上,只见一望无际的丘陵地上,一行行橡胶幼苗长势喜人,一排排桉树成株茁壮挺拔。村主任喜滋滋地告诉我们:“林改后,农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下,都把自家分到的集体林地当责任田种,舍弃了原本收入低的甘蔗,种上了收入丰厚的橡胶树,兴建了一个个真正的‘绿色银行’。”   而仅仅在2年前,这片上万亩的规划林地上还看不到几棵树。林改启动后,昌江县政府出台了无林地造林补贴政策,给予在集体公益林地中的无林地造林农户补贴。在这一政策带动下,石碌镇、七叉镇在规划集体公益林地中的无林地上,已经种植橡胶树1.3万多亩。   在4个试点县,林农们在林改后敢于投入、舍得投入,造林由过去的“要我造”变为“我要造”,群众自发种树的积极性高涨。各市县政府抓住机会,免费发放橡胶苗、花梨苗、桉树苗,受到了广大林农的热烈欢迎。   林农爱林、护林责任心也显著增强。昌江县林业局局长关远武说,林改前王下乡农民经常上山偷砍木头,甚至放火烧山垦荒。现在林权到户到人,爱林护林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往年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屯昌县林业局局长陈东深有感触地说:“林改一手牵着全县生态,一手牵着群众实惠。事实证明,林改将山林的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交给农民,农民经营林子和增加收入就进入良性循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有机统一。”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今天,解除了后顾之忧的海南林农们,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营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试点4个县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激发,纷纷把山林当成自家田地来“耕种”,短短9个月时间内就自发造林5.23万亩。   不仅如此,聪明的林农们还想出了许多花样。在海口市灵山镇道点下村,全村27户中24户农民用股份制的模式建设兰花园,挣到了日本人的钱。村书记潘正英说:“林改后,我们村的林地都明晰了产权,村民心里踏实了,决定出股份建设100亩兰花基地,让兰花成为全村致富路、小康路。”   林改春风起,吹绿山万重。如今的海南,农民成了山林主人,生产积极性得到最大激发,道点下村这样的村子也越来越多了。海南的山林野地不仅是绿的王国,更是花的海洋。   和谐林改   以民为本,化解林权纠纷   海南林改始终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将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民为本、让民做主。开展全面林改工作8个月来,全省普遍呈现出农民满意、农村和睦、干群和谐的良好局面。   林改试点工作开始不久,关进平就在一次全省林改工作会上语重心长地告诉全省林改干部,林改必须防止绝对化倾向。他认为,林改面对的是情况各异的林情社情,千差万别的林地类型,复杂多样的林种结构,改革的具体方式方法,只能从各地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策、一山一策”,不能搞一刀切。   为此,我省广泛推行林改村民小组会议签到、林改实施方案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承包合同签字等“六签字”制度,对村民小组林改实施方案、工作程序、林权现状和林改结果“四公示”制度,充分保证了群众在林改中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   林改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这是全省林改人共同的心里话。林权纠纷的调处,既是事关林权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儋州市在以调解为主、裁定为辅,尽可能减少诉讼,力求在解决林地纠纷中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为促进争议双方协商互让,该市以林权证抵押贷款为诱导、以凭证采伐为手段,让争议双方明白纠纷不解决,林业不发展,利益无保障。由于措施得力,目前,儋州共解决291宗林地纠纷案件,涉及面积1.45万亩。   昌江信访局局长王秋玲回忆,当初县里以为林改涉及的利益纠葛太多,会发生很多的纠纷,为此特地将她抽调到林改办工作,结果自始至终昌江没有发生一起因为林改而上访的事件,县里的信访案件反而下降了近一半,也没有发生新的林权纠纷和上访现象。“结果我倒好像成了林改办里的闲人。”她笑着说。   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评价说:“海南林改工作很扎实,各项工作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始终围绕着怎么贯彻中央文件,怎么把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去开展工作。”   (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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