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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3日讯 (记者马春华 通讯员陈贤泽 胡娟)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在能繁母猪、良种补贴、生猪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强民政策中,农业部门将优先照顾和帮扶农村‘两户’”。
新年伊始,海南省农业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有关通知。
2009年年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要求扶贫、民政、农业、卫生、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从2010年开始,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各种涉农惠民政策时,都应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省农业厅近日率先下发了对我省农村“两户”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的有关通知。通知规定,“在能繁母猪、良种补贴、生猪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强民政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和帮扶农村“两户”;在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和政府资助的涉农专业学习时,优先照顾农村“两户”子女或家庭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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