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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亚凤凰镇槟榔村医疗卫生室,医生正在给小村民检查治疗。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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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3月3日电(记者卓上雄)三亚市市长王勇今天主持召开三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就广受市民关注的三亚医改提出了具体目标与任务。其中,基本医疗保障改革凸现四大亮点。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根据方案,三亚将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至2011年,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巩固和稳定原有参保水平,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同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在2011年前,要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参加城乡医保。同时,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乡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医保。
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
为提高保障水平,到2011年,三亚各级财政对城乡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160元。根据城乡居民的两种不同的缴费标准,该市城乡医保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两种不同缴费档次分别达到70%和65%,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最高支付的限额分别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
同时,该市还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解决城乡居民多样化健康需求。
适当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适当扩大救助范围,有效使用救助资金,是这一方案的又一重要内容。
方案提出,在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医保的同时,三亚市将积极开展门诊和大病救助。自2009年起,大病救助最高限额提高到8000元,并逐年适度提高标准,逐步将贫困边缘群体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设立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将医疗救助初审权下放定点医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确保城乡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失地农民,按规定资助参加城乡医保。
切实降低群众医疗成本
据介绍,三亚市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同时,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简化到市外就医的转诊手续。进一步扩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并实施异地就医和异地安置人员的就医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往后,市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所有零售药店应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并在国家、省规定的零售指导价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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