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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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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评估《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为今年完善修改条例提供重要参考
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徐珊珊)今天,《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活动在海口举行,评估成果将为今年修改完善该条例提供重要参考。   为了解我省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期牵头组织对《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跟踪评估,希望通过评估,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清除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使其更富有时代性,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今天,《条例》立法后评估活动在海口举行。此前,实地评估活动已在三亚和琼海举行。今天上午,评估调研座谈会举行。下午,评估组一行来到万恒城市花园小区、美丽沙花园小区实地调研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针对当前存在的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维修资金使用难、水电收费关系未理顺等问题,参加座谈会的海口市人大、市政府、中院、法制局、住建局、规划局、供电局、电信局、水务集团公司和部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纷纷进行了详细探讨和交流。   据介绍,《条例》从2000年元旦正式在我省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物业管理法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选择该法规作为评估对象,主要是考虑该法规贴近百姓生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实地评估之外,省人大评估组还给我省文昌、定安、陵水、保亭、五指山、澄迈和儋州等市县下发通知,要求以上七个市县对《条例》立法后情况组织自行评估工作,本月月底送交评估结果。   《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毕志强参加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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