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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八所4月20日电 (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张俊)今晚10时许,记者从中核集团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获悉,4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核准文件,这意味着海南昌江核电项目正式获得了国家核准,项目开工在即。
海南昌江核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今晚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国家核安全局已完成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建造许可证颁发前的所有审评工作,并于今天签发了核电项目建造许可证,目前核电项目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计划今年4月底前开建。
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5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49%)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拟采用秦山二期核电站“翻版加改进”的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建设2台单机容量65万千瓦核电机组,综合国产化率将达到75%以上。项目自2008年7月18日获准开展前期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基建程序,在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合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陆续完成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申请和建造许可证申请等前期工作,首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投入商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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