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煮房论道
□ 萧清
不久前,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结束之际,出现了令人费解的奇怪现象: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其中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售价超过5万元/平米的豪宅。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这似乎已从反面证明其之前行为的违纪性,否则到嘴的“肥肉”谁愿意吐出来呢?
最近,有传闻说北京周边均价3万元/平米的小区,公务员购买仅需5000余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也承认眼下存在着某些“超国民待遇”的住房现象。如此说来,各地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变相染指保障房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构成。为了使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各地政府对保障房申请条件有着严格规定。令人匪思所夷的是,一些收入和保障在中国几近高端水准的政府公务人员,却十分垂涎弱势群体排长队等候着的保障住房!为此不惜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有的竟然玩起了假结婚、假离婚等“绝活”,别说还挺管用,过关得房者不乏其人。中国著名朦胧派诗人北岛曾有一名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用在这里蛮贴切的。
为何贼手敢屡屡伸向保障房?一方面原因在于对保障房的申报审查和资格认定等环节上可能存在着漏洞,给暗箱操作者造成了可乘之机,有些国人别的兴许不行,但为攫取个人利益见缝插针之能事却炉火纯青;另一方面则在于处罚过轻,很多时候即便查出来也只是退出而已,违法成本过低,不干白不干。
海南今年将建1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此深入人心的住房惠民政策背景下,如何才能掐住骗申保障房的贼手?笔者认为,在漏洞堵塞上应做到:制度保证,监督到位,信息透明。从这个意义上看,浙江嘉兴市规定有车族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固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至少在初衷上有其可取之处。同时,在案例处理上不能仅仅停留在发现骗申令其退出就算完事,当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其行径是否涉嫌诈骗,要一查到底。
无独有偶,近日三亚市的做法就很值得肯定和借鉴:三亚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始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模式,申请人所在单位、辖区村(居)委会受理和初审后,还要经过区管委会、镇政府或主管单位复审及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委终审。在初审和终审阶段,审核单位还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具虚假意见、提供虚假证明及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甚至收受贿赂事据确凿的,三亚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予以公示通报并追究党纪政纪处分。三亚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将制定相关规定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