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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3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陈炜森)全省公安机关正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省公安厅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对举报有功人员,省公安厅将进行奖励。
在警车管理使用方面,本次整治重点治理10类问题:一是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二是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三是转借警车、牌证的;四是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五是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六是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七是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八是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九是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十是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在涉案车辆方面,重点治理3类问题:一是违法扣留、扣押的;二是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省公安厅特别强调两个“严禁”: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违反两个“严禁”的,将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65312938;传真号码:65312662;邮政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安厅 邮政编码(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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