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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5月27日《人民日报》)
免费师范最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于 “免费”两字,不过,“农村任职”的硬性规定难免对师范生的积极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为条件艰苦以及待遇不高,城市学生不愿去农村任职自不必说,农村学生似乎也多半不愿走“回头路”———他们考大学的主要动力就是跃“农门”,谁愿意在付出诸多努力之后重新回到最初的起点?
为了配合免费制度的实施,国家财政给予了师范院校足够的支持。不过,拥有足够的经费并不意味着拥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当免费制度所附加的“限制条款”还在左右着学生取舍的时候,师范院校不得不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他们还能否因此而招收到足够多的优秀人才?
即使有学生受“免费”影响而考取师范院校,并最终走上教师道路,因此而受益的多半只能是一些经济拮据的贫困生。他们做出这样的人生选择,不排除是受到崇高职业道德的影响,但更多的恐怕还是个人境况使然。协议虽然注明农村任职期限只有两年,但人事调动终究是一个繁琐的过程,而在两年期限当中也没人能保证不出现什么新的政策和变化。割裂的城乡生活方式,巨大的各方面待遇差异,所有这些都不免给免费师范生投下心理阴影,而这种心态必然会多多少少体现在其日常工作与生活之中。
农村地区优秀教师的匮乏并非缘于教师绝对数量的稀缺,而是相当一部分师范毕业生不愿去农村从事工作,即使短暂的“免费”可以将他们挟持过去,也未必能将他们长久地挽留下来。如果没有提高福利待遇作为后盾,仅仅是将师范免费当做“下放”基层的必要条件,不仅会使更多的教师逃离农村,甚至会使更多的学生逃避师范,而这显然不是师范免费政策所希望看到的。
职业本身的魅力无疑比暂时的诱惑更具吸引力,只有不断完善提高职业规划、福利待遇等相关“配套措施”,才能真正体现出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尊重,从而引导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主动投身教育、扎根基层,而不是因为享受到短暂优惠就被无奈地“下放”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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