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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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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张悟本不宜“扩大化”
1日深夜,北京的“悟本堂”被拆除了。2日上午,悟本堂门前被奥体中心安保人员贴上违章建筑的通知。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悟本堂跟奥体中心履行的是租赁合同,但关于拆除一事“不方便表态”(6月2日《法制晚报》)。与此同时,北京西苑医院教授王国玺则“建议中医药管理局起诉张悟本”。(6月2日《新京报》)   假造身份、谎称学历,张悟本的欺世盗名已经被揭穿。对他进行清算,我当然也是赞成的。但随着“清算”的不断升级,也出现了一些不太正常的现象,比如最近的这一“折”一“诉”就很让人看不懂———   如果“悟本堂”确实是违章建筑,当然应该拆除。但定性违章建筑的权力属于政府有关部门,比如规划、建设等部门,而且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也由政府职能部门来执行。可从报道来看,“悟本堂”属违章建筑是由北京奥体中心“定性”的,拆除行动也是由奥体中心来操作的,岂不怪哉?   “起诉张悟本”更令人费解:中医药管理局有什么理由提起诉讼?张悟本的行为固然损害了中医的声誉,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中医药管理局并没有名誉权,它也不是中医的代理人。如果张悟本违反了中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医药管理局可以依法处理;如果张悟本拒绝执行,中医药管理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是,张悟本并没有上述行为,中医药管理局诉从何来?   当然,“起诉张悟本”只是一个不懂法的人的建议,并没有付诸行动。但这种建议反映出了一种心态,那就是,不但要将张悟本打翻在地,而且还要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缺乏依据的搜索依据,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为了达到正当的目的,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曾经,有人认为张悟本“非法行医”,呼吁卫生部门查处;也有人认为张悟本“涉嫌暴利”,呼吁物价部门查处……连日来,对张悟本的清算简直就成了一场全国性的“运动”。可是,张悟本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行医”,而且他的收费价格也在市场调节的范围。所幸的是,政府的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并没有顺着狂热的舆论而盲目行动。   揭露骗局是应该的,清算骗子也是正当的。但作为一个公民,骗子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受到保护;而任何清算行为,也都要在法制的轨道之内。因此,打倒张悟本也不宜“扩大化”,更不能“运动化”。   □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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