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嘉积6月3日电 (记者胡续发)1-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涨3.5%。其中,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4.0%,比全国平均水平(2.8%)高出1.2个百分点,涨幅居全国第3位。这是记者从今天在琼海市召开的全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较快。4月份食品类价格上涨4.8%,仅这一项就拉动CPI上涨2.0个百分点,占4月CPI同比涨幅的50%。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上有少数经营者恶意囤积、哄抬部分农产品价格,推高菜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增加群众生活负担。同时,今年推动物价上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我省实现全年物价调控目标面临很大压力。
针对当前我省的价格形势,物价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做好通胀预期管理,保持我省物价的基本稳定。据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全省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开展粮油肉菜等民生价格及其他重要商品价格市场监测。综合调控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逐步完善粮食、猪肉、蔬菜等价格的调控办法。已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应当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稳定“菜篮子”价格,适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据了解,目前,全省由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和监测定点单位组成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省价格监测中心设立价格监测预警组,价格监测范围扩大到全省各个市县,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市县也陆续建立价格监测预警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