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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在河北省城石家庄“迎宾大道”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交管部门竖起的两块“新式”交通警示牌引发市民议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的警示语赫然入目,引起社会争议。(7月7日《燕赵都市报》)
警方的理由听起来很正当:路口乞讨人员太多,耗费大量人力也“屡禁不止”,为了杜绝乞讨人员拥堵交通路口的现象,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就悬挂了此警示牌。对此,我们可以理解警方的管理善意,更不可由此上纲上线地指摘警方有“歧视乞丐”之嫌。但是,如此“禁止施舍”的管理思维却值得商榷。
衣衫褴褛、到处乞讨的乞丐确实跟整齐的街道、林立的高楼不相和谐,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面子”,尤其是像很多大都市。而在马路上“串花”拦车乞讨的乞丐,也确实影响交通安全,这种情况笔者也有亲身经历。但实话实说,我认为,想要“彻底解决”乞丐问题,让乞讨者退出城市,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城市管理者所要考虑的,是如何面对和正视问题,而不是一刀切地回避或者封堵问题。
尽管职业乞丐让城市管理者很头疼,尽管马路上影响交通的乞丐很危险,但却不能因此就“封杀”乞丐。况且,有很多乞丐属于缺乏基本生存保障的极度弱势群体。于城市管理者而言,与其“封杀”,不如直面乞丐群体,开动管理智慧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职业乞丐和假乞丐,另一方面管理和引导“生存型乞丐”。真正文明理性的乞丐管理,应是让无力自救的乞丐以生存之地,让“恶丐”无敛财之道,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通过行政禁令强制人们不予施舍。“禁止施舍”的禁乞理念,注定是一种懒政。只能让乞丐暂时流向他方,甚至有可能将其推向社会对立面,产生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事实上,在个别“禁乞”的城市,所谓的“加强管理”,顶多又是掀起一场“乞丐劝退”运动,集中清理一阵风,然后时过不久,乞丐又会在城市中“卷土重来”。
在现代文明的视野下,于社会而言,于公共管理而言,要多去换位思考,考量一下乞丐群体的利益诉求,不要动不动就抡起“禁止”的利器。“禁止施舍”的牌子让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大为失色,还是赶紧撤下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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