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7月12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楼薄薄”被拆除
占地30多平方米,最薄处40厘米,最厚处仅3米多
  两辆挖掘机正在拆除“楼薄薄”。 本报记者 张杰 实习生 李健 摄
本报海口7月11日讯 (记者张中宝 通讯员龙泉)占地面积30多平方米,最薄处只有40厘米左右,最厚处也才3米多,这就是最近备受关注的海口“楼薄薄”真实身份。然而调查表明,该楼房并没有经过报建,属于违法建筑。   今天下午,海口市琼山区整治办依法对“楼薄薄”进行了拆除,而房主人因为申请到了廉租房,也终于搬进了新房。记者赶到“楼薄薄”时看到,该楼房门牌号为“上丹后新街8号”,临路而建,有3层半高,楼房呈斜三角形,楼房里面的家具全部搬空,门窗均已拆完。   这栋楼房处于新修的兴丹路旁,因为“超薄”显得格外醒目。据琼山区整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楼建于2007年,房主在这里曾有一处老宅,因当时修建兴丹路,政府征用其老宅占地后,付了7万元征地款,未做其他安置,房主用征地后剩下的19平方米自有地和旁边14平方米公用地建了现在的“楼薄薄”。   “而在建房时,房主并没有报建,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该拆除。”该负责人说。   “楼薄薄”经过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琼山区整治办在调查后得知,房主一家共有6口人,目前不但属零就业家庭,也是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   据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拆除“楼薄薄”后,政府将征其作为公共用地,用来建设绿地或小游园。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中国新闻
   第006版:中国新闻
   第007版:世界新闻
   第008版:三亚新闻
   第009版:战局
   第010版:战火
   第011版:娱乐新闻
   第012版:娱乐新闻
   第013版:海南周刊封面
   第014版:特稿
   第015版:特稿
   第016版:特稿
   第017版:特稿
   第018版:特稿
   第019版:话题
   第020版:电影
   第021版:收藏
   第022版:特稿
   第023版:特稿
   第024版:特稿
   第025版:悦读
   第026版:艺术
   第027版:乐活
   第028版:广告
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应如实报告财产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 扎实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扎实推进8项重点工作
加快一批项目的投资和发展
我省申请异地结算超300人
我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启动
严查:假牌套牌污牌遮牌
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助推国际旅游岛建设
海口“楼薄薄”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