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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新36条”与“非公36条”有如下不同:
【一】范围更细化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表示,新36条最大的区别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
【二】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
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民营资本若参加)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领域)。
【三】投资方式不同
新旧“36条”的第三个不同点,是投资方式的不同。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比如金融行业,过去也说过要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但现在则会降低一些门槛。
(林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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