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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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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过量”实质是垄断过量
卫生部26日公布《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上限降低,由20mg /kg~60mg /kg修改为20mg /kg~30mg/kg。在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强调了“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承认“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自去年“碘盐风波”以来,这是官方首次承认碘过量对人体健康存有潜在危害。(7月27日《新文化报》)   就导致“过量补碘”的根本原因而言,仅仅承认“碘过量危害”,其实并不足以保证我们正本清源,彻底消除健康危害和风险。“过量补碘”问题为什么长期挥之不去,甚至即使在其危害已暴露无遗的情况,也仍然痼疾难祛?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过量补碘”背后有着强势的垄断体制撑腰———目前我国的盐业经营,实际上是一个完全专营、彻底政企合一的高度垄断体制,各地盐业公司和盐业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食盐经营者,同时又是盐业管理的政府部门,掌控着企业赖以生存的食盐计划生产指标。而依附于这一垄断体制的,又是惊人的垄断暴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危害健康的其实并非“碘过量”而是“垄断过量”———以加碘名义维持的盐业垄断,不仅是一般的经济垄断,更是借助公共权力的行政垄断,后者才是危害的实质。而过量垄断之下,除了暴利之外,“一刀切”的无选择强制消费,自然同样难以避免。   □ 若 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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