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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小学新生今起报名
农民工子女可免借读费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 (记者周元)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年级新生8月1日—7日报名。据了解,今年海口市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744个班,29496人;计划招收初一新生538个班,27537人;计划高中阶段一年级招收新生22354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1177人。   此外,海南侨中初中部和海口滨海九小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明日起接受学生报名。   划片范围以父母居住地为准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初中、小学一年级范围内学生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其居住时间要达一年以上(2009年5月31日以前入住);租房居住的应持有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落款时间应为2009年5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居住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租住时间不满一年的,可由所属范围的学校先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租住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居住时间相同的依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学位不足的,由学校造册报送所属招生部门协调解决。   符合条件农民工子女免借读费   外省或海口市外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到居住地划片范围内的学校申请登记借读,并免交借读费: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海口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依法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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