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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5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将农垦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部移交所在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管理。省政府今天下午召开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部署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
农场民政工作划归市县政府管理后,农场民政对象和市县民政对象享受同样的政策和待遇。根据部署,自移交之日起,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由所在市县发放。自接受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起,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等由所在市县发放。
移交后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按现行规定由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由市县财政负担。
省农垦系统的低保、老龄等民政工作此前已实行属地管理。海南农垦民政管理职能全面移交后,农垦民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安置,由省农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考虑。
海南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的移交,对减轻农垦负担,促进农垦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三年来,海南农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逐步分离农垦系统各项行政和社会职能。去年,农垦五项社会保险、490所中小学校已正式移交属地管理。今年上半年,农垦27个气象站整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今年4月至5月,我省在临高县开展了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试点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
副省长符跃兰在会上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张力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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