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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棉 通讯员张德雄)琼海法院日前审结了被告人黄某利用封建迷信诈骗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被害人雷某请被告人黄某为其看手相,黄某遂谎称雷某身上有“不好的东西”,要做法事才能消除“灾难”,并以矿泉水充作“神水”要雷某喝下。后黄某又谎称要捐钱给孤儿院,要求雷某将其个人财产的50%交给自己。第二天,雷某交给黄某一张银行卡,并告诉其密码,表示自己捐6000元。但黄某却将这6000元转账到其本人银行卡里。此后,黄某又以为雷某做法事“消灾”、“治病”为由,先后四次骗取雷某共计人民币7.66万元。今年清明节前,黄某又以做法事“治病”为由骗取另一被害人麦某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黄某实施诈骗犯罪共五起,诈骗金额累计人民币9.16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2.3万元人民币并退还给被害人雷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9.1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在庭审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并在案发前向被害人麦某返还所骗的大部分钱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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