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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从1950年开始征收房产税,是房产税制度最为成熟的亚洲国家。
目前日本与房产相关的税收主要包括不动产取得类课税、不动产保有类课税和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三大类,涵盖了获取、保有和转让不动产的全过程。
征收房产税比较严格
不动产取得类课税在不动产买卖、赠与、交换、改建后,所有者均有义务缴纳,土地和住宅的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3%,非住宅类建筑取得税税率为4%。
不动产保有类课税主要由物业税和都市规划税两部分组成。物业税是地方税,在房地产领域,物业税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和建筑两个部分。目前,日本的物业税标准税率为1.4%,都市规划税的税率上限为0.3%。
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是不动产转让或出租获益部分的课税,包括所得税和居民税两种。保有五年以上的房地产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为15%,居民税税率为5%;保有五年以下的房地产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为30%,居民税税率为9%。
日本在不动产取得、保有和转让各个环节建立的这样一套相对完善的税制,不仅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税收来源,还为抑制投机、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各种税制均按纳税主体的情况而采取差别税率的做法,也兼顾了社会公平。
减免房产税也有妙招
同样,日本在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中也采取了减免措施。如保有10年以上的住宅在转让时,收益金额在6000万日元以内的部分,所得税和居民税分别按10%和4%的税率征收;收益金额超过6000万日元的部分,所得税和居民税分别按15%和5%的税率征收。减免幅度真不小!
此外,房产税还发挥着调节房地产市场的功能,如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日本又推出了不少减税措施,以刺激房地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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