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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5日讯 (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杨平昌) 日前,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通知省农垦总局,把原海南农垦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隶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随着海南农垦改革的深入,省农垦总局原来承担的政府及社会职能,也逐步移交地方管理。按人随事走的大原则,这是改革中省农垦总局首个纳入海南省机构编制的附属事业单位。
更名后,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20名。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人员,从省农垦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现有人员中划转。为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核定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过渡工勤事业编制10名(财政预算管理),专用于省农垦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划转人员。
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市县管理的后续问题的处理,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审核缴费申报、开展保费征缴以及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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