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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质检总局20日召开听证会,就2010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们普遍关注细则中有关企业自检的内容,并就此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在20日召开的听证会上,来自乳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基层质监部门、检验机构、院校、政府部门和消费者代表20多人,就新版细则的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生产许可检验和其他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对企业自检方面的内容关注度较高。
新版细则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自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维生素、菌落总数、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等各类指标共64项。为此,企业还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质检总局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反复论证各项条款,于近期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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