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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八所10月20日电(记者梁振君 特约记者卞王玉珏)记者今天从东方市委办获悉,为用活用好边贸政策,鼓励国内外客商前来东方投资,东方市近日出台《东方边贸城优惠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在建设用地、财政税收、通关服务、投资保障服务等方面给予边贸企业各种优惠政策。
建设用地优惠政策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优先办理边贸企业投资者用地审批手续,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内,提前完成办理用地手续。边贸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投资强度和规模,土地出让金归市政府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补贴。
财政税收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对投资从事对越边贸和来料加工的边贸企业,以每年实际缴纳税款计算,市财政每年从其年度应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市级留成部分)分别给予优惠。
东方边贸城规划区位于东方工业园区北部,规划总面积54.03公顷。根据规划,东方边贸城将打造成为集边境小额贸易、互市贸易、转口贸易、物流、仓储、加工为一体的中国(东方)———东盟海上边贸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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