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
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方案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方案还具体制定了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方案还规定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