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1月17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王剑)至11月15日,全省18个市县政府与农垦51个国营农场签订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协议书,我省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由此全部移交所在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管理。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今年4月至5月,我省在临高县开展了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试点工作。今年8月,省政府召开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部署全面铺开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提出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将农垦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部移交所在市县政府。此后,各市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与属地农场通力合作,有力推进职能移交工作,全省提前一个半月全面完成了移交任务。
农场民政工作划归市县政府管理后,农场民政对象和市县民政对象享受同样的政策和待遇。根据部署,自移交之日起,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由所在市县发放。自接受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起,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等由所在市县发放。
据统计,全省农垦系统目前有1000多名享受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移交后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按现行规定由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由市县财政负担。
海南农垦民政管理职能的移交,对减轻农垦负担,促进农垦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3年来,海南农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逐步分离农垦系统各项行政和社会职能。去年,农垦5项社会保险、490所中小学校已正式移交属地管理。今年上半年,农垦27个气象站整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