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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姚嘉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陈荣琨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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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税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实录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于2010年11月中旬开始在全省推广使用新版普通发票。为了便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推广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有关情况,11月15日上午,海南国税门户网站举办了主题为“推广新版普通发票,切实规范发票管理”的“在线访谈”活动,邀请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姚嘉民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实时回答网友的提问。
现将“在线访谈”的情况摘录如下:
问:请问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是不在改革范围内?
答: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在此次普通发票简并票种改革范围。
问:请问农户自己种植产品发票如何办理 ?
答:农户自己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以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用普通发票开具。
问:请问免税企业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农业生产企业,原为小规模纳税人,手工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9月刚转为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电脑开票(农产品)。原来手工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退回要开红票是否需要办理申请呢?
答:目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业产品,都使用农产品销售发票开具,您不需要再重新申请电脑开票。原来手工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可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冲红,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现在,我局按总局规定即将于本月开始推行新版普通发票,新版普通发票在开具农产品发票上要求必须全部使用计算机开具。请您到时按照当地国税局推行计划将现用的旧版发票换成新版普通发票,并按要求使用计算机开具即可。
问: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现在能开这种发票了吗?
答:只要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24号)文件规定的“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都可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问:我公司在发票自查中,发现2010年1月份收到一张增值税进项发票(税额:3000元),可能涉及虚开发票,但当月己认并抵扣,请问能否在2010年11月份申报中做进项转出?这种行为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吗?
答:您取得的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发现时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确认是否属虚开的专用发票,如确属虚开的专用发票,您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因您已将有疑问的专用发票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因此,税务机关对您取得的虚开专用发票视为善意取得,不会予以处罚。
问:请问新版发票旧版发票有什么区别?
答:新版发票和旧版发票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票种减少,由旧版发票的26种66个版式简并为三大类22个版式。二是发票票面设计和纳税人领用选择方式发生变化。取消了按照行业设置票种的做法,只界定了不同大小的发票规格,纳税人只需根据业务需要在同一票种中选择不同的规格,改变了以往按照行业领取发票的传统,将更加方便纳税人开具使用。三是发票防伪进一步加强。发票采用了全新的多重防伪技术,加大了发票制假造假难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虚假发票报销,有效打击发票违法,减少财税损失,规范财务开支和经济秩序。
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那些资料呀?税率又是多少呀?
答: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出示税收完税凭证;
(三)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四)凡属商业纳税人申请代开的应提供购货发票、货物购进时的运输发票、购进货物的购销合同。全部提交有困难的,需提供两种以上资料。税率为3%。
问:我公司不慎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发票联与抵扣联已交给购买方),请问应如何解决?
答: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应立即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可凭购货方提供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问:请问刚由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向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时能否开具手工版普通货物销售发票?
答: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开具手工版普通货物发票的特定行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请问如果2011年使用了新版发票后,那旧版发票还可以报销使用不?还是2011年几月份后就不能使用了?谢谢!
答:2011年1月1日开始, 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在2011年1月1日前开具的旧版普通发票可以报销。
问:我是一般纳税人,最近我卖了一些旧设备,对方要发票,请问我向税务局申请代开行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您作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代开发票的要求。因此,您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自行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的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开票时按4%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问:请问一下,现在的一般纳税人购买发票不能库存量太多吗?一般能存多少量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或者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的使用量。
问:请问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对方丢失了发票联,只有抵扣联。这样怎么办?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问:请问目前海南国税管理的发票具体有哪些?
答:目前海南国税管理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其中普通发票有以下几种:货物销售发票、汽车维修业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粮食收购发票、椰子原产品收购发票、椰子原产品销售发票、民营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发票、天然橡胶原产品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问:我上周去海口友谊商场的屈臣氏买东西,商家告诉我说因为国税系统要换新版发票,所以不能给我换开发票,店里也有告示说是国税系统要更换新版发票,所以不能给顾客换开发票。这种情况怎么理解?合理么?
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根据国家税务局的工作安排,全国普通发票将于2010年底全部换版,但换版期间普通发票仍可正常使用,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请您拨打12366—1进行投诉。
问:请问选择计算机网络开具与开票专用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哪种比较简单,适用?现在申请新版发票是不是旧版发票还可以用到年底,我怕耽误开票,担心新版发票第一次申请不够用,旧版的又不给用了,因为新版第一次只能申请25张,根本不够用,等到续量再买,会影响到客户开发票,影响销售的,这个问题怎么协调?
答:您可以根据您目前设备配置情况选择使用计算机或开票专用机开具新版机打普通发票。两种开票方式都很简便,从成本上考虑,如果已有可上网的计算机和适用的打印机,就不需再增加开票设备。申请新版发票使用前应将旧版发票全部进行验旧缴销,不能同时既使用新版发票又使用旧版发票。纳税人申请换购新版普通发票时,新版发票的核定量是按旧版发票现核定量进行转换的,不影响纳税人开票,如果您现在的发票使用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您可以在提出换购新版发票时同步提出发票用票量调整,税务机关将根据您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您的发票使用量。
问:请问一下一般纳税人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该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问:请问商贸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同时使用税控机开票和使用手工版的普通发票吗?
答:目前我省没有推行税控机开具普通发票,商贸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使用手工版普通发票。现在我局推行普通发票简并票种,实行网络开具普通发票后,您可以选择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使用我局免费提供的普通发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新版普通发票。
问:请问若手写农产品发票票面“销方纳税号”填错,且已送交税务局抵扣,现税务局发现要求进项税额转出,我单位采购的农产品是原材料已消耗做成产品不能做退货处理了。请问可有相关文件支持做冲红或重新开具吗?
答:如业务属实的,您必须先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按错票退回重开,重新取得正确的发票后再申请抵扣。
问:如果我们在网上查询发票不确定的情况,还可以持票到哪里查询?
答:如您在网上发票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不能确定发票真伪,请您持纸质发票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真伪辨识。
问:我们纳税人如果想了解普通发票换版的有关情况,如何和国税机关联系?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新版普通发票相关知识和换版工作的有关要求:1.登录海南国税门户网站(http://www.hitax.gov.cn),进入“热点专题”模块中的“新版普通发票专栏”获取相关内容;2.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通过海南国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在线咨询;3. 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台(或导税台)进行面对面的咨询;4.咨询您的税收管理员;5.查阅税务机关印发的宣传资料。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机打发票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我们将于近日免费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为您提供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辅导。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国税机关的通知。 (陈宏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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