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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2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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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翰林西苑楼盘与多名业主起纠纷
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记者林伟)今天上午,在海口市龙华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海口翰林西苑楼盘的开发商郑重承诺,小区车位按客户自愿购买的方式销售,楼房仍按已达成的价格销售,客户可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等。   海口翰林西苑小区占地面积45亩,位于白水塘景山学校南侧。该小区项目第一期1至3栋已封顶,11月27日开盘。二期5至7栋正在建设中。一期楼盘开盘前后,由于对楼盘搭配车位销售、担心开发商不按去年达成的售价售楼等等原因,部分客户先后到省和海口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此事引起省、海口市及龙华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24日以来,海口市维稳办、龙华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多次召集开发商、客户进行调解。   据翰林西苑客户反映,去年底,他们以每平方米4000元—5000元左右的价格认购楼房,并交了3万至5万元不等的定金。今年11月下旬,部分客户接到通知,开发商要求客户一次性付款并且须购买15万元的车位。一些客户还反映,当时经过销售员同意,他们受亲朋好友委托签订了购房协议,但现在开发商却不同意购房者更名。开发商的种种行为,造成了他们的权益受损。   在今天上午的调解会上,翰林西苑小区的开发商翰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11月22日,小区一期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目前售楼的各项手续完备。11月29日,经银行与公司协商,达成为客户提供拟定首付50%的按揭贷款协议。公司经过研究,同意给予客户直系亲属加名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小区一期、二期的楼房,不论小区周围的楼房价格有多高,都按与客户已达成协议的价格出售。   部分客户在协调会上仍坚持要求为直系亲属外的亲朋更名(合同转让),翰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同意当事人向第三方转让合同。他同时建议,客户若不同意,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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