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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2月5日专电(记者姜敏)日前,沈阳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用公款印制、邮寄贺年卡下达“禁购令”,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和明信片,并明确规定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有关领导将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禁购令”受到广大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据沈阳市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已有12个单位终止了与有关厂家的印制贺年卡和明信片的合同,更多的单位取消印制和购买的计划。
据介绍,近年来,每到岁末年初,一些单位为了加强与关系单位的联系,或者采取到邮政局集中购买,或者采取委托邮政部门特别印制等方式,大量购买印制贺年卡和明信片发给机关干部,使用公款数量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而且大有购买和印制的标准越来越高,数量和费用越来越大,单位之间相互攀比的趋向。在公款购置的贺年卡和明信片的使用上,不足3成用于单位间的沟通,大部分则是个人之间的拜年话,有的甚至根本没有使用就被扔到的垃圾箱里,不仅占用了机关干部宝贵的工作时间,浪费了有限经费,也制造了大量垃圾,成为一些单位和机关干部的沉重负担,成为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节日腐败”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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