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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年均下降约2%、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年均下降约4%,部分地方法院平均结案天数缩短1个月……近年来,我省法院大力开展制度建设活动,法院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获得提升。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表示,要大力抓好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管人、管事、管案子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完善、落实促进全省法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3年,全省法院在收案、结案率明显上升的情况下,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目前,我省法院正积极推进审判业绩考核制度前期工作。“过去审判业绩是以法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新的业绩考核将具体针对每个法官。希望通过探索法院人员分类考评机制,建立科学的审判业绩考核制度,切实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省高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我省法院规范化建设力度也不断增强。省高院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积极推行司法巡查、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卡等反腐倡廉制度。
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实施廉政监察员、联络员报告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实行廉政建设责任状签署考核制度。今年,省高院还专门出台《关于法院离任工作人员执行回避规定的通知》以及补充通知,对法院离任工作人员在我省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进行了严格限制。
在省高院的推动下,廉政制度建设在我省法院取得成效。根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投诉率逐年下降。
“存废改立”建章立制
从2008年起,我省法院突出“建章立制”工作,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相继开展了“制度检查年”、“制度落实年”等活动。
“通过近年对1903项规章制度的‘存废改立’汇编成册,形成了全省法院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法院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得以提升。”省高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以省高院为例,该院对建院以来的228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整合为108项。
制度清理后的执行情况备受关注。在今年的全省法院“制度落实年”活动中,省高院组成9个检查组对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制度落实、案件质量情况和党务、政务、审判管理情况进行了“突袭式”的全方位检查和通报总结,进一步促进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本报海口12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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