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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静 通讯员裴怡斌 唐中政)日前,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多人多次团伙抢劫案。被告人文开警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川平等1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6个月不等。
据悉,2009年1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文开警、陈川平等17人在昌江黎族自治县铁矿中一区出租房、矿山公园、环城西路路口等地,持火药枪、斧头、砍刀等工具蒙面抢劫11起,抢得现金7000余元,手机18部,项链、戒指4个,致8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开警、陈川平等人多次持械蒙面抢劫,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且文开警等系累犯,应依法严惩。最终判处被告人文开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川平、赖国海、汤少军等人有期徒刑15年至11年不等。
其中,犯罪嫌疑人中有8名未成年人,其中在校学生4名,因部分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法院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新某、陈君某因系在校学生,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且具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适用了缓刑。
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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