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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月6日电 (记者程范淦 通讯员陈理)三亚市农业部门近日开出该市处罚使用违禁农药行为最高罚单,对某基地使用违禁农药行为进行处罚。
去年11月26日,三亚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发现南田农场某甘蔗杂交基地的育种园里有人正在使用违禁农药。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基地的农药仓库展开检查,查获违禁农药氧乐果69瓶、特丁硫磷86包、呋喃丹2包。经调查,这三种违禁农药系该基地管理人员黄某托人从广西购买后邮寄过来的。
针对此事,去年12月7日,三亚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也提出陈述申辩。去年12月13日,三亚市农业局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集体讨论,认为其陈述理由不充分,依法对当事人使用、储存“氧乐果、特丁硫磷、呋喃丹”3种海南经济特区禁用农药(也是国家禁用的农药)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没收登记保存的违禁农药,并对该基地处以13万元罚款。
今年1月5日,该基地把被罚款汇进三亚市财政局罚没收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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