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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6日讯 (记者袁锋 通讯员邵民生)在我省多部门日前组织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共责令428家欠薪企业为9235名农民工发放工资5850.6万元,这是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顺利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根据国家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省各有关部门组成五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赴全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共检查用人单位982家,其中,建筑企业497家,住宿和餐饮企业300家,涉及农民工5.5万人,责令428家欠薪企业为9235人发放工资5850.6万元。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防止欠薪案件发生的有力手段。我省自2005年起在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09年又在交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领域建立了该制度,目前,上述领域建设项目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定的账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达8.7亿元。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少数市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不到位,时有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案件发生。对此,督导组严令所有在建项目一律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予以停工整顿,收效明显。
检查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现象依然严重,导致层层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另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虽然在建设、交通、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建立了该制度,但是电力、通信、旅游等行业还没有建立相应制度,极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他们建议,扩大保证金的收缴范围,在电力、通信、旅游等行业应当普遍建立该制度,从根本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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