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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特派记者魏如松)虚假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施耀忠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有效治理虚假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提案》,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创建网络打假平台。
提案指出,虚假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广告违法成本过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获得的巨额利润,与违反广告法被处的罚款相比,其违法成本太低,处罚根本无法起到威慑和惩戒作用。广告监管存在盲区,代言广告监管缺位,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施耀忠建议,应尽快完善《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修订不切实际、不适应形势的内容,将虚假广告、名人代言广告纳入重点规制范围;在我国药品领域尝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要建立部门间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采取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刑事追究等多种措施,净化医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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