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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31日讯 (记者程娇 通讯员高昌江)从今年4月1日起,乳制品不是经营者想卖就能卖了。凡申请经营牛奶、奶粉、配方奶粉等乳制品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从8月1日起,凡未获许可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和婴儿配方乳粉。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了解到,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记者了解到,我省工商部门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的有关工作,严把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流通许可和注册登记行为。
据悉,从8月1日开始,工商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按照监管责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逐户对乳制品经营者进行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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