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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罗霞)根据省商务厅会同省旅游委、省财政厅近日提出的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今年我省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当年能够完成建设改造或活动内容、并通过验收的9类重点项目。这是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的。
这9类重点项目将获扶持:(一)符合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经省旅游委认定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旅游景点(区)的升级改造、功能配套;旅游产品、线路的创新开发;邮轮、游艇、房车等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开发中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二)列入全省发展规划的新建或改扩建大型旅游购物中心项目。(三)在我省成功主(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文艺、体育、比赛等重大活动。(四)列入全省发展规划的现代物流园区建设。(五)成长性好、贡献率大,年度上交税收额3年环比增长排在行业前5位的物流龙头企业。(六)年组织集装箱箱源到洋浦港和海口港中转的位居前3名的航运企业。(七)在海口港、洋浦港、三亚港、八所港等港口首次开辟的国际班轮航线。(八)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九)省政府确定的项目。
近3年已享受过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重复安排资金扶持。除对少数具有公益性质,贡献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单位给予奖励和无偿资助外,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据了解,符合扶持重点和资格条件的项目单位可向企业住所地市县商务、旅游及财政部门申报项目。今年4月20日前,各市县商务部门将会同旅游、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后,报送省商务厅、省旅游委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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