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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3年,海南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地方立法的支撑和保障。
为积极配合海南省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立法和经济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开展立法工作,为各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作出了独特贡献。
旅游立法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人大立法具有权威性、明确性以及内容的稳定性等特点,成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的首选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旅游立法,充分运用海南的立法权优势,在海南旅游业发展中发挥法制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毕志强说。
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旅游管理地方法规———《旅游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及时修订,将该法规改为《海南省旅游条例》,强化开放办大旅游的意识。
2004年、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又相继作出《关于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支持政府提高旅游规划水平,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工作部署,将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急需的数项法规优先安排起草和审议。
自主起草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关于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分别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旅游业在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旅行社、导游、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价格等单项管理法规摆在突出位置,注重运用特区立法权的变通、创制功能,针对目前旅游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低价竞争、市场秩序失范、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全面规范旅游从业行为和监管行为。在今年春节期间,我省旅游秩序良好,得益于上述几个法规的有力保障。
完善立法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今年1月1日起,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谈及该《条例》的实施效果,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有感而发,“这个法规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准,彰显出法律的人文关怀精神,而且还具有一定前瞻性,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全额交纳。’”这意味着,以前对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打折情形将不复存在,即使房子一直没人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地产投机行为。”李君说。
李君在日常代理物业纠纷案件中,许多案件在《条例》实施以前处理起来是没有相应依据的,“《条例》实施以后,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时间回溯到1999年,为了盘活积压房地产市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和制定《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通过核发换地权益书,及时收回了大量闲置土地及部分“半拉子”工程用地,合理处理房地产不良信贷资产,化解金融风险。
200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对此后全面盘活全省积压房地产和“半拉子”工程,起到了关键作用。
2005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推进了我省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体制的改革,保障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立法促进热带高效农业发展
海南是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宝地,为促进海南热带高效农业发展,提高海南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省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制定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管理保护规定》,在全国率先把无公害农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又在2006年制定了《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加强对无规定疫病区的建设和管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2010年初,海南发生的“毒豇豆”事件,给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保证海南冬季瓜菜质量安全,从源头上杜绝高剧毒农药残留瓜菜流入市场,省人大常委会经过数次调研,及时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简称《规定》),对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对农药的管理。新修订的《规定》要求,海南在原来禁止销售、使用16个农药品种的基础上,把农业部规定限制使用的农药列入海南禁止销售使用的范围,禁用品种增加到52个,为全国最多。
海口市农业局副局长梁其海表示,“禁用农药品种增加,对海南农业生产不会造成影响,将进一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过去,农药经营门槛较低,农药经营网点过多,经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一些农药经营点的经销人员由于缺乏农药专业知识,不能辨别农药真假,更谈不上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海口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洪文良说。
新《规定》中提出,在海南经营农药批发实行专营特许制度,农药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严格限定农药经销商的资质,并逐步形成以批发经营为主,农技服务与农药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渠道。
省人大常委会还及时出台了《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完善农村集体承包土地的流转制度,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这一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既有效保护我省基本农田,又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提供法律保障。
(本报海口 4月11日讯)
海南立法23年
系列报道之经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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