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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党支部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强检,围绕“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目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得到屯昌百姓的好评。
去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党支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坚持每周集中一次政治学习,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重大节日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等活动,反复对党员干警进行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党员干警树立起坚定的理想信念。此外,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党员干警执法水平。
与此同时,屯昌县检察院党支部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张章宝、“优秀共产党员”枫木镇派出所原副所长许用开等同志先进事迹。
屯昌县检察院党支部认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2010年,该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对农村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发放所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排查,成功在短时间内快速查处了屯城镇福永村十一经济社干部李某、陈某等8人涉嫌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一案。案件办结后,检察院负责人带领办案人员到该村举行赃款返还现场会,将10.5万元追赃款发还到该社22户105名村民的手中。与此同时,该院还注意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对5个案件的6位特困申请执行人共发放3.1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解决了涉诉群众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对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大局,提升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后,有效地保障屯昌廉洁高效的投资环境。2010年,屯昌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68万元。
因工作突出,屯昌县检察院党支部连续多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连续两届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
(本报屯城4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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